第35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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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是好饭店,这些菜品甫一上来,光是闻着,就让人垂涎三尺。都不是陌生人,吃饭的时间,没必要瞎寒暄。美食在前,三人齐齐动筷。 “吃鱼肚,鱼肚子上的肉最鲜嫩。” “鱼尾肉入味。” 两双筷子不约而同地各夹了一块鱼肉放到俞知乐的碗里,俞知乐拿筷子的手一顿,一时之间,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去夹着鱼眼眶下的那一小块月牙肉。 是不是先收回手,吃碗里的鱼肉比较好? 俞知乐举着筷子思忖道。 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,俞知我和白泽也是面面相觑。不过很快,俞知乐就做出了抉择,比起已经乖乖躺在碗里的,还是盘子里的鱼肉更吸引他一点。不都说么,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精华的地方,俞知乐是这一观点的绝对拥趸者。 虽然鱼肚上的肉和鱼尾上的肉也好吃,口感各有各的好处,但已经得到的,哪有还没弄到手的有诱惑力。正所谓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着。比喻是有点不伦不类,不过理,却是这个理。 最终,俞知乐按着之前的想法,把月牙肉夹起来送进嘴里吃掉。在享受着爽滑鱼肉的同时,他手上动作不停,换了双公筷,不偏不倚,分别给俞知我和白泽各夹了一块鸡肉。 根据观察,鸡肉都是这两人比较爱吃的菜。这家饭店的酸菜竹笋鸡做得又还不错,一端上来就酸香四溢,看着就好吃,正好拿来抵鱼肉。 俞知乐吃着碗里的鱼肉,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机智。埋头苦吃鲫鱼的他,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,更没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。 俞知我夹起自己碗里的那块鸡肉,再看看白泽碗里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