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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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牢笼比刚进来的那个地方好。尽管封闭,至少宽敞,大概为了方便,有了浴室,洞开的窗台也让他知道白昼。 在不必露出丑陋姿势在陈家兄弟脚下摇尾乞怜的时候,纪初时常会踩着浴缸,踮起脚尖,透过那四四方方的窗户往外看。 其实看不到什么,这个地方太高。即便纪初用尽力气,所能看见的也只有一片巴掌大的天空,并不能由此判断出什么。 但只要能行走能站立,纪初就会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一整天。 陈牧说他想逃,自然想逃。求生是本能。尽管死这个字在很多人看来很容易,但当真面临深渊,在站在高处往下看都会令人窒息,更遑论跳下去。 所以其实死从来都不容易,活着更容易。 不必谈浮华堂皇的人生意义以及将来,他就是想活着。 —— 下午两点,照例是陈钦先来。 三兄弟中,老大嗜权,老二近利,只有老三陈钦好玩点艺术。 不过都不是什么接地气的爱好。 陈钦喜欢绘画。尤其钟爱人体彩绘。 他认为什么艺术品都不如人体结构更精美更巧夺天工。 在发现纪初之前,他有专门的模特,但在发现纪初之后,他便不用了。 一是现成的不用白不用,二是这具胴/体确实美丽,不论是从皮肤到每截突起的骨骼